問題描述
轉讓房產時繳納土地增值稅,稅務機關不認可轉讓的價格,怎么辦?
回復
如果轉讓房地產的成交價格低于房地產評估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也就是納稅人申報的轉讓房地產的實際成交價低于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交易價,納稅人又不能提供憑據或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參照房地產評估價格確定轉讓房地產的收入。需要提供相應證據,證明成交價格低于房地產評估價格的正當理由。
政策詳情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九條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
地產評估價格計算征收
(一)隱瞞、虛報房地產成交價格的;(二)提供扣除項目金額不實的;
(三)轉讓房地產的成交價格低于房地產評估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